为了更好地开展综合面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经历,治学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另外,还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测试考生的研究能力倾向和兴趣。
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了解相关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水平,研究论文发表的情况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
二、面试试题的命制
复试小组每位成员事先命制不少于10道针对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的综合面试试题。
命题人员须用四号楷体字A4打印纸打印试题,每道试题单独剪为一张小纸条并对折起来(有试题的一面在里面,不要将试题内容露出来)后放到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在信封封口处密封并签字,由本人亲自交到学院分管领导处。
面试试题在启用前,属机密级材料,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保管。
三、面试组织管理
1.选择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
(3)了解研究生招生制度;
(4)具有从事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或指导研究生等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6)考官衣着应该整洁、得体,尽量着正装。
2.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面试考官小组,由不少于5名考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其中设主考官一名,考官若干名,组长为面试主考官。
面试考官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落实面试考场设置;
(2)具体实施面试工作,评定面试成绩;
(3)做好面试记录,逐人填写客观、公正、简短的评语,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3.培训面试考官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考官进行培训,使考官掌握面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及技巧。若有必要,还可以组织模拟面试。
4.设置面试考场
综合面试考场由学院设置。面试考场由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三部分组成,每室之间距离要适当,应有醒目标识,并应张贴考场规则、招生声明。
面试室内设主考席、考官席、记分员席、核分员席、监督员席、考生席,且作出明确标记。面试室内应有共同的计时钟。
面试室内必须舒适、整洁、宽敞、安静,光线和温度适宜,没有令人心烦意乱的噪声,创造一种宽松亲切的氛围,使考生能够在最小压力情况下回答问题,以尽可能地展示其才华和能力。
面试室内不能摆放水果等食品,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待机状态;考生综合面试过程中,包括考官在内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出综合面
试考场、接听电话;面试室设在办公室的,要将办公电话切断。
5.学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面试程序
1.在面试开始前40分钟,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不少于2名复试监督人员一起将综合面试试题送达面试考场。在开考前,复试监督人员在所有考生和考官见证下,将各袋密封并有命题人员签字的试题袋开封后放入试题箱内。
2.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3.面试
(1)入场抽题:主考官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取7道试题,考生把抽中的试题交主考官当场开封(考生不能看试题内容)。
主考官宣读试题后,将试题放回题箱内摇匀后供下一位考生抽题。
(2)个人自述:主考官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实绩、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回答试题:主考官宣读考生抽中的试题,并由考生选定5道试题,主考官宣布答题时间,考生回答。考生回答时,考官可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问。
(4)临时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考官打分:提问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二》的内容现场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6)计分审核:主考官请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回《面试评分表二》,计分员负责核计《面试评分表二》后填写《面试成绩总表》。将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面试评分表二》平均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平均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并签字。
(7)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学院还须排专人将已面试完的考生与等候面试的考生隔离,退场后可在候考室等待公布成绩,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8)公布得分:为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时,必须让每位考生知悉自己的面试得分和面试最后成绩。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还有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则综合面试与能力测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分钟。
二、面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1.面试工作应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巡视员的监督;还应接受新闻媒介和社会的监督。
2.学院复试监督组可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复试监督工作。遴选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应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3.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面试考官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面试工作。
5.考生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区招生考试院处理。
传媒学院
2018年3月26日